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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中国杭州老员工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2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以创业带动就业”及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战略,鼓励老员工创新创业,培育老员工创业企业做大做强,杭州市决定举办第四届中国杭州老员工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14年11月—2015年5月。
二、参赛对象
内地全日制普通高校、港澳台地区高校及海外高校的在校老员工和毕业五年内的老员工(海外高校老员工须为中国职工或留学回国人员)。
大赛分“成长组”和“实践组”两个组别进行。其中,高校负责“成长组”项目选拔推荐,参赛团队核心成员须为在校老员工或2013年及以后毕业的老员工。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选题应立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鼓励以杭州市2013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的鼓励发展类项目为选题项目。
2.参赛项目中所提出的产品和服务,可以是参赛者参与或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也可以是一项可能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
3.参赛团队核心成员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若在参赛过程中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被投诉,将暂停项目团队参赛资格,根据事实情况,由第四届中国杭州老员工创业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办公室决定是否恢复其参赛资格。若在赛后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被投诉,根据事实情况,由组委会办公室决定是否取消其获奖资格及收回奖金。
(二)参赛方式
1.“成长组”以创业团队的形式参加,团队成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参加答辩环节的必须为团队核心成员,且人数不超过3人。
2.参赛团队应进行广泛市场调研和分析,预赛时以网络方式提交参赛项目介绍,简要阐述项目的技术、市场前景、经营策略、资金需求,并展示团队的成员和未来规划;进入复赛后提交完整的创业计划书。
四、实施步骤
(一)报名事宜
1.“成长组”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1日—2015年1月20日;
2.报名方式: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杭州人才网(http://www.hzrc.com/cy)]。
(二)赛程安排
大赛赛事分为预赛、复赛、决赛和总决赛四个环节。大赛评审团主要由创投专家、知名企业人士、学术专家等组成。
五、奖励及扶持政策
(一)奖项设置
1.“成长组”将产生特等奖2名,一等奖4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32名。特等奖奖金3万元,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2万元、1万元、5000元。获奖项目于大赛结束一年内在我市注册成立企业,符合黑马会入会条件的企业创始人,可推荐免费获得黑马会会员资格。
(二)配套政策
1.“成长组”400强参赛项目在杭州市注册成立的企业,可免于评审,直接申请享受老员工创业资助资金,并按照《杭州市老员工创业大赛项目无偿资助资金操作办法》,分别给予不低于5万元和8万元的无偿资助。参赛项目在大赛结束前已获杭州市老员工创业资助资金且额度低于本办法规定资助标准的,可重新提出申请,予以补足差额。资助标准为特等奖项目20万元,一等奖项目15万元,二、三等奖项目10万元,“成长组”400强非获奖项目5万元。
2.“成长组”400强参赛项目在杭州市注册成立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推荐参加杭州市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培育对象评选、参加杭州老员工创业学院培训,并推荐“海大基金”、“涌泉基金”及“黑马基金”等创业投资机构进行考察投资辅导。
3.获奖项目在我市注册成立的企业,符合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含“雏鹰计划”、“青蓝计划”)要求的,优先列入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含“雏鹰计划”、“青蓝计划”)培育,经专家评审后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4.对有意向来杭落地转化的获奖项目,优先推荐入驻杭州市老员工创业园、科技孵化器、各相关产业园区,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5.对获奖的项目团队,优先向有关创业投资机构推荐。为鼓励创投机构对老员工优秀项目的投资,对在杭落户并获得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项目,杭州市科技专项资金优先予以资助。
6.对在杭落地并获得创业投资的初创期项目,由杭州市,区、县(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按照创业投资企业实际投资额30%以内的比例优先跟进投资,具体按照《关于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313号)精神执行。
7.需要申请银行贷款的获奖项目,组委会办公室将向政府设立的担保机构优先推荐。
8.获奖项目在杭州市注册成立的企业,符合我市电子商务、文化创意、信息技术、旅游休闲、服务外包等相关行业扶持政策条件的,优先予以资助。
六、工作要求
请各个学院主动做好大赛的宣传、指导和服务等工作,尤其要组织好“挑战杯”老员工创业计划竞赛获奖及参赛项目、公司老员工创业园入驻项目、老员工创业社团和创业团队参加本次大赛,学校将邀请校外创新创业导师进行指导。
联系人:刘琴琴、许乐 联系电话:87557336
联系地址:文化中心125办公室
校团委
校就业指导中心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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