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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五·一”劳动节及“五·四”青年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28
<P>各二级学院(部)、处室: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将2009年“五·一”劳动节及“五·四”青年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2009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5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2.009年“五·四”青年节放假安排:学校师生中年龄在14至28周岁的青年5月4日上午放假半天,下午教工正常上班,员工正常上课。 董事长办公室 2009年4月28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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